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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专业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专家指导委员会校外教育机构首都教育思想情操辅导教师校园文化建设

摘要:<正> 各区县教委: 为推动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的发展,根据市教委办公室《关于重点认定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单位的通知》(京教体美办[2003]1号)精神,市教委对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单位进行了重新认定,确定了63所学校和校外机构为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艺术团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办团质量,使金帆艺术团的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教委、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认真贯彻实施。附件:1.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 2.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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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CN:11-417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国家立法法》规定的刊登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刊登的规章、政策具有“红头文件”同等效力,是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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