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常青检察制度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清末时期脱亚入欧同义反复诉讼监督明治维新时期公诉部门渎
摘要:<正>检察机关或检察制度意义上的"检察"二字不是我国所固有的,虽然史籍中有将"检"、"察"联用的情形,但都只是指"监督、检查是否严格遵行命令"的意思,且"检"与"察"不过是同义反复。事实上我国古代也从来没有出现过独立的"检察官"、"检察院"。它是清末时期,从日本移植而来的。日本明治维新时期迅速西化,脱亚入欧,一个直接表现是自行独立输入和吸收西洋的法律知识与文化,移植法律制度也伴随着酌定名词,用以指称与本土无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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