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耳标牧畜流通环节动物产品农业部佩戴
摘要: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从2007年3月1日起,不得继续对牧畜加施免疫耳标.应按规定加施牧畜耳标.2种标识在流通环节同等有效。从2007年7月1日起.只允许佩戴牧畜耳标的牧畜进入流通环节.已佩戴免疫耳标的牧畜禁止环节。从2008年1月1日起.所有牧畜均应按规定加施牧畜耳标.并凭此进入流通等环节。“牧畜耳标”实现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无疫安全可追溯。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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