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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逻辑:再议警务主体的核心职能

作者:张紫彦警务创新核心职能形式主义逻辑

摘要:警务创新不能偏离警务主体的核心职能,一切警务创新都要以维护治安秩序为出发点,这是由警察的本质与基本职能决定的。对警察本质的认识不清,对民生警务的粗浅理解,再加上不良政绩观与外部压力的驱动,使警务创新走向形式主义,上演了"滴滴报警""警务超市"等一系列闹剧,加剧了警务泛化,基层深受其害。从实际出发,正确理解满意度,立足本职,关注"小事"才是符合逻辑的警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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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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