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爱平; 沈博人物访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旧城保护整体保护北京市政府城市总体规划建筑文物人大常委会
摘要:1949年1月31日,昔日的北平、今日的北京和平解放,古都避免了战火的摧残。当年3月,在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完成的《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中提出的第一项文物,即“北京城全部”。时隔56年,2005年1月,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其中第七章第61条的题目即为“旧城整体保护”,指出:“应进一步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制定旧城保护规划,加强旧城城市设计,重点保护旧城的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一步强调“旧城保护应当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旧城整体保护”这是历史城区保护战略研究的重大成果。56年后这一迟到的成果来之不易,它凝聚了几代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工作者的希冀和奋斗,也包含了几十年来我国历史城区保护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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