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女职工委员会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特殊权益职工人数工会组织经济园区
摘要:为了切实维护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帮助她们尊严、体面地渡过特殊生理阶段,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于2014年初下发通知,倡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园区、商务楼宇以及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关爱室“,为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提供一个私密、干净、舒适、安全的场所和温馨的服务。同时.积极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为“母婴关爱室”建设提供一定的物质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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