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春红信贷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发行规模2008年法律框架人民银行
摘要:我国于2005年——2008年开展了第一次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11家金融机构(包括国开行、建行和工行等)依托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颁布的《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框架发起了17单资产证券化项目,总发行规模592亿元(不包括次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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