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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行政裁量的控制方法研究

作者:朱应平行政裁量权澳大利亚控制行政机关不可避免性行政理论现代法律行政事务

摘要:传统上的行政被设想为一种纯粹的机械性活动,把行政机关想像为立法的机械性执行活动。行政裁量曾经被看作与法治不相容,因而受到批评。人们担心,裁量扩展了官僚性权力,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根本性的坏东西。现代法律和行政理论接受了裁量决策的不可避免性和其优越性。澳大利亚也不例外。早期澳大利亚国家的行政事务较少,行政裁量问题不突出。但是随着社会事务的增多,以及行政机关承担功能的空前增加,立法对行政机关的授权也不断增加。在此情况下,行政裁量权的扩张成为不可避免,而且在通常情况下,行政人员级别越高,法律法规授予其裁量权就越广。这些裁量的快速增长,曾经引起相当大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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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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