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建设市政道路公共利益法律保护
摘要:各区县人民政府: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8号令,以下简称148号令)已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由于市政道路工程是线性工程,涉及区县、乡镇、村较多,为确保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便于相关区县(乡镇)政府作好工作,经过市政府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且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政道路工程执行148号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北京房地产》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131599 评论 53
部级期刊
人气 59137 评论 52
人气 49143 评论 55
人气 3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