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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的准公共品性质及其规制

作者:依绍华风景名胜区准公共物品监督机制价格定位公共物品属性

摘要:本文根据俱乐部理论判定风景名胜区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构成,从而说明风景名胜区既可由国家统一经营管理,也可由私人开发管理,通过与国外同类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比较.认为我国现行景区管理体制并未很好地履行职责,提出应由私人开发经营景区,同时政府应建立相应机制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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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CN:11-2802/H)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11-2802/H,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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