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果蕾重点工程档案档案接收工作门头沟区档案局档案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区档案馆建设工程
摘要:近日,区档案局向110家相关单位下发了《门头沟区加强重点工程档案接收移交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重点工程档案移交工作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按照《门头沟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将本单位2006年以前形成的重点工程档案在2016年底前移交区档案馆,确保重点工程档案安全、完整移交进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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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CN:11-2783/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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