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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生猪屠宰监管 保障农村群众肉食安全

作者:谢炳东动物检疫农村乡镇屠宰生猪生猪屠宰检疫检验质量安全宰前检疫上市监管猪肉

摘要:1农村屠宰检疫现状为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我区严格屠宰检疫工作,在全区农村乡镇所在地全面推行上市猪肉检疫检验制度,未经检疫检验、无检疫检验合格印章的猪肉不得上市销售。实行屠工制的乡镇,屠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屠工不得屠宰生猪。持证屠工在屠宰乡镇所在地上市生猪前,应通知乡镇兽医对待宰生猪进行宰前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生猪方可屠宰,屠宰后的生猪须经乡镇兽医检疫检验,加盖合格印章,方可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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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农业学报

《北方农业学报》(CN:15-1375/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方农业学报》主要报道农业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农业综述、丰产经验、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和科技新动态、新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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