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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探讨

作者:周扣琴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产权主体财产权利产权制度风险责任社员所有权

摘要:1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1.1产权虚置,产权主体错位,造成农村信用社的风险责任无法落实 在实际运行中,信用社的产权主体名义上是全体人股社员。而事实上产权主体却变异成国家或集体。这就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的产权虚假,真正的产权主体被架空.社员对信用社所应拥有的权利被严重削弱。具体表现在:(1)非职工社员由于所有权分散且单个社员股权较小,在现实中已基本失去应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2)职工社员作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行使其他财产权利。(3)农村信用社主任对农村信用料拥有宴际的专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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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农业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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