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剑源同居共财家庭财产法律伦理
摘要:在传统中国社会较长的发展时期,家庭成员一直秉持着"同居共财"的生活和组织方式。其有两个特征:一是"同居",家庭成员并不都是一个个完全独立的个体,其只是家庭中一个个伦理意义上的成员,人们无不生活在"关系"和"亲疏"之中;二是"共财",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由父亲代为管理,财产主要依靠"分家""继承"等方式在家庭内部流动。传统中国的家庭法律制度以伦理本位为基础,基本上适应了此两项原则,体现了传统中国意义上法律与社会之间的适配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