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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邓忠; 刘英军; 赵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最高人民法院最低生活标准居住房屋生活必需品抵押资产

摘要:一、问题分析(一)不良贷款依法清收执行难度大。地方法人依法清收是处置不良贷款的主要途径之一,但司法处置面临耗时长、成本高、见效慢、干预因素多、执行难等问题。在处置抵押资产时,受到处置周期较长、抵押物贬值、流拍等情况,债务受偿率降低。二是我国不良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生活必需品,在执行过程中很难将其唯一住房进行拍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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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金融

《北方金融》(CN:15-137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方金融》旨在探讨经济、金融理论与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为实践服务、货币金融研究为现实服务的办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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