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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预留印鉴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李杰臣; 张美华印鉴管理金融机构银行预留印鉴人民银行支付业务国库集中法人代表会计凭证

摘要: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开设账户,办理支票、电汇、对账、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需要在人民银行预留印鉴,也就是其财务章和法人代表(或者是其授权的一个人)名字的印章。当金融机构到人民银行办理上述业务时,需要在相关会计凭证或资料上加盖预留印鉴,经有关人员核对确认相符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预留印鉴管理始终是人民银行作为控制支付风险的一项重要手段,核对印鉴是会计核算和事后监督人员控制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主要依据。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预留印鉴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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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金融

《北方金融》(CN:15-137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方金融》旨在探讨经济、金融理论与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为实践服务、货币金融研究为现实服务的办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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