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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主体定位的难点与对策

作者:韩向国反洗钱义务非金融机构主体定位法律工作者现行法律主体范围

摘要:2006年10月31日颁布的《反洗钱法》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并规定了其义务,是我国反洗钱法律的一个实质性突破,既是国际反洗钱的新趋势,也符合中国国情。但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法律定位问题却没有在现行法律中解决,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也将成为法律工作者、司法实践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旨在通过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相关反洗钱法律问题的探讨,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供法律工作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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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金融

《北方金融》(CN:15-137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方金融》旨在探讨经济、金融理论与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为实践服务、货币金融研究为现实服务的办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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