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轶如实告知重要事实风险增加法损失影响法
摘要:保险欺诈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阻碍。不仅危及保险公司的财务安全,也违反了保险法律规范。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法的基础原则,发挥保险法对保险欺诈的约束作用首先要理清法律原则与保险欺诈的关系和各自的功能。然后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法律条文。本文通过解读损失补偿原则的功能和对保险欺诈规制的机理,为完善保险反欺诈立法提供对策和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北方经贸》(CN:23-137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方经贸》坚持“双百方针”,坚持“两为”方向,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办刊宗旨。
省级期刊
人气 653454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17851 评论 78
人气 474602 评论 78
人气 465108 评论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