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树青生态地役权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地役权适宜环境享用地役权环境保护地役权
摘要:生态地役权是指为某种环境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它是保护环境的一种方式,是保护环境权利的一种物权制度安排,它是对传统地役权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在当今环境问题凸显的时代,生态地役权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了很多创新性的运用,其大致分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地役权、环境享用地役权以及环境保护地役权,生态地役权在法律生态化的时代很有深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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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环境》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以促进环绕科学、环绕保护与环保产业等行业的科技人员科学技术素质的现代化为指针,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方环境》现已更名为《环境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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