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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规则制定权的确立基础

作者:王杏飞司法权司法规则司法规则制定权

摘要:确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规则制定权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从法治实践来看,法律乃是理性有限的人类的建构之物,因而是恒有缺陷的;从法律规范之要求来看,司法不能拒绝裁判;就国民的期待而言,司法必须伸张正义;从司法的运行机制来看,司法职能的实现必然要求司法机关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司法规则制定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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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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