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伟一金融仲裁证券交易法院金融监管局
摘要:各类投资者之间以及投资者与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加,但美国法院和中国法院都不愿意受理相关诉讼,通过仲裁解决金融交易纠纷已经成为势在必行的选择。本文分析了美国法院的相关判例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揭示了两国司法不愿受理证券纠纷的消极态度;介绍和分析了美国的证券仲裁实践,包括美国法院在认定仲裁条款效力上逐渐宽松的趋势,美国金融监管局的仲裁、仲裁裁决书吸引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的优势所在(文后附有美国金融监管局的一份仲裁裁决书以供参考)。本文最后指出,在法院普遍不愿受理金融纠纷的情况下,正是中国大力发展金融仲裁业的大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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