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丽明仲裁自主性诉讼化
摘要: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它的显著特征是具有自主性。目前,在仲裁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一种诉讼化的趋势,体现在法院附设仲裁制度、仲裁第三人制度、驻会仲裁员等之中,这种趋势有利有弊,但总的来说弊大于利,妨碍了仲裁自主性的发挥,应该理性地阻止仲裁的诉讼化趋势,让仲裁保持其原有的自愿性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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