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甦新干涉主义不干涉内政原则
摘要:捆绑式利益团体规模的扩大和战后国家利己主义理论的发展是过急的“政府承认”在国际法实践中不断被运用的原因之一。人道主义在绝对主权的“壁垒”之内的“无效化”决定了过急的“政府承认”违反不干涉内政原则。而承认国做出过急“政府承认”时的主观故意属性和客观干涉效果的取得是其应纳为新干涉主义范畴的重要依据,应在国际法理论中明确过急的“政府承认”的非正义性,并将“有效统治”作为“政府承认”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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