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国春公司僵局化解方式司法解散
摘要:企业陷入困境、走向衰败往往始于公司僵局。人合性作为有限公司存立、发展最重要的基础,一旦丧失掉,股东之间将长期处于僵持状态,公司管理将陷入结构性瘫痪,股东最初设定的投资目的也将落空。公司僵局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股东利益被置于对立股东的内耗之中,势必受到不当侵害。我国1994年《公司法》没有为公司僵局创设处理措施,2005年修订后增加了司法解散等规则。公司僵局如何界定?在现行公司法框架下,司法解散公司的裁判标准是什么?换言之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解散公司?这些问题无论对投资者、创业者还是法律工作者而言,都极具现实意义,本文将对以上问题作以简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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