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停产透水事故兴宁市梅州市广东省
摘要:近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要求各地认真吸取事故血的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和该停不停、该关不关、假整顿真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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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与监督》(CN:45-1321/T)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安全生产与监督》是直接为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服务的综合性科技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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