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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地信托受托人主体范畴及义务标准研究——基于益阳、桃园、宿州实践模式比较

作者:杜明鸣; 刘司墨农地信托受托人实践模式农地流转农地经营权

摘要:农地信托作为呼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落实"三权分置"的重要实践,对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创新农地流转融资而言具有巨大促进效应;但我国目前相关制度建设尽付阙如,法律壁垒仍然存在。结合益阳、桃园、宿州实践经验,农地信托建设一方面应有效厘定政府权能边界,在政府严把信托公司准入及监督关口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效能;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夯实农地信托法律制度根基,尽快明确受托人主体范畴,合理配置责任义务并给予制度激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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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CN:34-131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注重学术性、理论性、探索性,主要刊登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当代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学、法学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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