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中国“稀土案”再回首:WTO组织成员方的权利保障

作者:张哲畅世贸组织成员方权利之辩权利风险权利保障

摘要:尽管当初中国“稀土案”的最终裁决令人惋惜和遗憾,也改变了中国限制自然资源出口的相关措施,但在尘嚣平静之后却不难发现,中国作为WTO成员方在裁决中被否定了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1.3条引用GATT1994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的权利。这一裁决看似只是约束了当事双方的经济行为,却由于DSU裁决具有借鉴先例之传统,裁决之影响在于必然会引起成员方在WTO体系中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提高权利风险。尤其是在相关协定之间尚未明确彼此关系的前提下,成员方的权利保障显得格外重要,需要基于分析引起当前权利风险的缘由,探寻权利保障之途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CN:34-131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注重学术性、理论性、探索性,主要刊登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当代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学、法学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