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转轨时期政府财政1994年政府行为税收改革税制改革政府责任税收收入乡镇政府政府部门供给方式分界上级支出农民费用
摘要:本文以1994年为分界点,考察了转轨时期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行为,我们发现,在整个期间政府存在财政卸责行为.这种行为的发生主要是因为税收改革的缘故,在税制改革中,上级政府将税收收入与地方政府责任捆绑在一起,以层层分包的方式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最终推给了基层乡镇政府,乡镇政府部门在收入少,支出大的情况下,不得不实行制度外的产品供给方式,费用则由当地农民承担.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层层卸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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