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探讨

作者:陈铭琪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产权法权股份合作制

摘要: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首先必须转变县卫生局职能,从办卫生到管卫生,对乡镇卫生院主要是任命院长,制订和考核年度医疗卫生工作目标,其它权力下放。乡镇卫生院内部改革主要是明确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权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让职工成为单位主人。结果:乡镇卫生院成为国家和职工共同所有的股份合作制实体。在完成国家赋予的公共卫生工作的同时,发展基层医疗服务。职工推选院委会,作为经营管理者;确定监事会,监督院委会工作。从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乡镇卫生院不断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2002年,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原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主办,CN刊号为:34-1213/Z,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偏重于医学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并突出城乡社区医学与卫生的研究及相关教学教育的学术交流,适当注意普及性。面向卫生界、教育界、科技文化界及社会各界公开发行。 《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现已更名为《安徽医专学报》。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