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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宗族的社会属性——反思20世纪的宗族批判论

作者:冯尔康清代宗族自治性互助性宗法性

摘要:清代的宗族具有大众性、自治性、互助性、民主性、宗法性、依附性诸种特性,概括地说她是含有宗法成分的自治性互助团体。她的宗法因素,不能夸大为"宗法性质";宗族自治、互助的功能,适应了民众生存生活的需要,起着积极的社会作用,应予肯定和尊重;宗族文化中的互助精神、自治意识、亲情意识是宝贵的中华精神文化遗产,为建设当代社会文明的有益资源。在20世纪,激进力量对宗族的否定,乃至取缔的态度,视为天经地义,但是作为历史则是可以、需要重新研讨的对象。尊重历史,还原宗族历史的本来面貌,乃必然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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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史学

《安徽史学》(CN:34-1008/K)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安徽史学》主要刊登安徽历史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涉及对安徽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研究,非安徽籍的重要历史人物对安徽的影响等方面。杂志始终坚持学术性、高品位的宗旨,获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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