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民中世纪近代早期关税性质课税权
摘要:中世纪和近代早期,英国关税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一种国王特权税,逐渐演变为处于议会严格控制下的议会间接税。中世纪和1625年前的近代早期,关税主要是国王的一种特权税。1625—1660年间,随着议会和王权斗争的高涨,以及议会的暂时胜利,关税一度转变为处于议会直接控制下的间接税。复辟时期,关税的最终课征批准权继续掌握在议会手中,但因缺少日常操控权,其关税权残缺不全。光荣革命后,因议会在与王权的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关税演变为完全由议会严格控制的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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