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职责人民政府灭火救援重大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安徽省
摘要: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国英2017年12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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