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丽媛西藏电力电价形成机制财税政策
摘要:电力作为一种不可经济储存、产供销同步完成、特殊网络物流传输的商品,具有最广泛渗透性和不可替代性,火电、水电、气电、核电和其他电力产品是以不同生产方式生产的同一种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是相同效用。理论上,火电、水电、气电、核电和其他电力产品由于是同一种商品,价格应该相同。但由于用户消费的“电力”源自煤炭、水、天然气、核材料等不同的能源,所以不同产生机制的电价是不同的。该文针对西藏地区的电价形成机制和财税政策进行了研究分析,对能源其他同类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