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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交通肇事罪刍议--以我国《刑法》第133条为中心【正文】

交通肇事罪刍议--以我国《刑法》第133条为中心

作者:石雪侠交通肇事逃逸共同犯罪

摘要: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唯一判定标准是就是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应独立化为故意犯罪,指使肇事人逃逸者与肇事者可以构成共同故意犯罪. 为预防交通犯罪行为的发生,应提高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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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CN:34-1247/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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