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志如封建制英国宪政契约自治
摘要:通过《自由大宪章研究》一书,我们可以离析出英国早期宪政的三个因素:封建即契约、契约下的自治,契约冲突的解决。这一契约在性质上主要属于政治契约,在于规范国王与贵族。当生产力发展之后,经济契约向全社会扩张,其所要求的政治权利与中世纪早期发展起来的政治契约一起融合为新的社会契约、近现代宪法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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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CN:34-1247/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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