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宝莲既判力终局判决后诉法院一事不再理程序保障
摘要:如果说诉权论是关于诉讼出发的理论,那么既判力论可以说是诉讼终结点的理论。目前,德、日等国对既判力论的研究较为深刻、规范和精致,而我国不仅在立法上轻视,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十分漠视,因此,对既判力论的探讨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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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CN:34-1247/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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