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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服务民营化的法治前提

作者:黄维瀚公共服务民营化规制竞争法治前提公共服务民营化法治行政管理手段民间机构管理模式

摘要:公共服务的民营化,是指更多地依靠民间机构,更少地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在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财产拥有方面减少政府的作用,增进社会其他机构作用的行动.对于公共服务民营化,需要法律对于这种行政管理手段加以确立,并为这种管理模式的转变奠定法治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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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CN:34-1247/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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