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重整期间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作者:叶甲生; 高鹏重整期间公司治理结构控制权债权人会议重整人法院

摘要:在重整的三个阶段中,重整期间的公司治理结构最具代表性。重整程序动摇了公司的控制权配置基础,调整了公司的治理目标,资源的稀缺性也使得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更为复杂,使得重整期间公司治理结构与非重整公司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债权人成为控制权人,债权人会议取代股东(大)会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重整人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重整监督机构则有多种模式;法院广泛介入公司治理;原公司机关继续运行,但其职权及行为方式受到限制。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疏漏,需要修改完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季刊)创刊于1980年,由安徽省教育厅主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主办,CN刊号为:34-1171/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办刊宗旨:开展学术研究,展示学术成果,繁荣科学文化,促进社会发展,贯彻“双百”方针,开展学术争鸣,立足安徽,面向全国,着眼电大,服务社会。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现已更名为《安徽开放大学学报》。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