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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作者:李海艳青少年犯罪制止暴力主观条件社会学思考预防为主责任学校社会化过程低龄化

摘要: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而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且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智能化等明显倾向.本文认为青少年犯罪的实质是其社会化过程的中断,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虽有其主观条件,但社会、家庭、学校更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社会、家庭、学校应三位一体,三管齐下,且以预防为主,从源头上制止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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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季刊)创刊于1980年,由安徽省教育厅主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主办,CN刊号为:34-1171/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办刊宗旨:开展学术研究,展示学术成果,繁荣科学文化,促进社会发展,贯彻“双百”方针,开展学术争鸣,立足安徽,面向全国,着眼电大,服务社会。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现已更名为《安徽开放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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