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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国际私法现代化的最新发展——台湾地区“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案”介评

作者:金文杰台湾地区本国法主义涉外民商事最密切联系原则公共秩序保留法律适用准据法属人法法律规避

摘要:<正>一、"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的背景与过程台湾地区"立法院"于2010年4月30日三读通过"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法"),并定于公布后一年,即2011年5月26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对现行"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旧法")全面修正的产物,"新法"出台主要有两个背景:首先,"老态龙钟"的"旧法"已不能适应台湾涉外民商事关系发展的需要。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趋明显,跨国的人员与商品流动大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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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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