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公共财政法治化的基本实现途径

作者:胡海财政监督政府采购法律税收法律民主政治体制税收程序法税务行政复议税收法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摘要:<正>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的基本选择。公共财政的生成与现代民主政治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生是同一个过程,它们互为前提,互相促进。我国财政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财政"越位"和"缺位"并存,财政供给范围过大,包揽过多,几乎覆盖了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向竞争性生产建设领域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