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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的法律思考

作者:张娟地方人大常委文件备案文件体系备案审查建议权行政决策审查程序监督制度行政管理行政规范

摘要:<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权的表现形式。规范性文件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一旦规范性文件出现偏差或者不适当,影响的是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损害的是成千上万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构建合法正当又相互协调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是维护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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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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