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相森个性因素天理人情儒家传统赎铜贤人政治伸冤理枉知开封府徒法不足以自行古代法律个人性格
摘要:<正>在包公所断案件中,案件的解决与司法者——包公个人的性格具有密切的关系,而包公之所以赢得"包青天"的称号,也与他耿直、廉正无私、秉公执法的个人性格有关。本文对包公所断案件进行分析,旨在发掘包公的个性在司法活动中所产生的作用以及这种个性因素能够发挥作用的根据。但是本文并不仅限于此,笔者将对包公个性因素能够起作用的原因及这种现象后存在的文化因素作出可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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