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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设备原理”在反垄断法中应用之评析

作者:徐士英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行为设备原理竞争法知识产权滥用滥用行为反托拉斯法美国

摘要:<正>引言"必需设备原理"的提出和应用与各国反垄断法有关企业滥用必需设备的优势限制竞争行为直接相关,市场竞争中拥有必需设备的企业在有充分可能提供设备的条件下仍拒绝给竞争企业提供该设备时,就可能符合了法律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欧盟、美国等国家反垄断法实施中关于"必需设备理论"的讨论及其变化,以及在该原理实施中的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在即,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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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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