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亚军罗马法学罗马法系精神文化遗产古代罗马自然法思想最高裁判官国法大全西方法学盖尤斯十二
摘要:<正>古罗马社会的繁荣,古罗马国家的声威,古罗马霸业的强盛,都早已成为悠悠往事。然而,古罗马法律的基本精神,古罗马法律的大部分内容,却逾千古而犹存,而且成为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即罗马法系或大陆法系的起点。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两千年前就已经产生并在其后逐步形成的罗马法,不只是那个时代的罗马人的法律,而且还是后来全人类的法律。西方学者认为,古代罗马社会传给我们有形的精神文化遗产,最著名是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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