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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完善市场经济立法的坐标

作者:胡健企业破产法债权人会议破产程序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破产宣告破产人自然

摘要:<正> 绪论破产,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作为法律制度,是对这种经济现象的特殊调节方式和解决手段,是在体现对债务人救济的同时,为贯彻债权人平等原则而设定的一种司法上的特殊偿债程序。可以说,只要有市场交易和市场经济,就必然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也必然会产生破产。破产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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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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