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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职能研究

作者:陈宏光; 曹达全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力的行使诉讼法律职能范围检察制度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权原告资格

摘要:<正> 无论是权力或者权利,若没有相关制度保障,就只能是一种宣言而毫无意义。中国的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职能,由于职能范围和行使方式的不明确而收效甚微。任何权利或权力的行使都应遵循一定的规则,这是民主法制的基本要求。把检察权纳入诉讼法律关系中,以理顺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全面实现行政诉讼目的的要求,也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要求。这也是我们写作本文的出发点及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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