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忆亿冷冻胚胎伦理物生育权
摘要:近年来,很多不孕不育的人选择冷冻胚胎移植的技术以实现生育,延续血缘。与现实生活中冷冻胚胎技术的广泛应用不同,我国立法并没有规定冷冻胚胎的性质,那么冷冻胚胎的处理会产生很多问题。文章基于这个前提,从冷冻胚胎的性质入手进行分析。在维护我国人物二分说的前提下将冷冻胚胎定义为具有特殊的人格、生命特征的物,明确其物的属性,这必然涉及到冷冻胚胎能否被继承的问题。文章结合司法实践以及相关理论明确了其能否继承以及继承之后的效力与延伸,这涉及到了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与协议,文章意在阐明夫妻双方能否基于意思表示处分冷冻胚胎,这涉及到生育权的保护与冲突,在结合生育权的利益衡量后,判断协议的性质及生育权保护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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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季刊)创刊于1996年,由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主办,CN刊号为:34-1297/Z,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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