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东营市制度收集项目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街道办事处
摘要:8月2日,东营市住建局披露该市将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恳谈会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门收集业主反映的问题和需求等。恳谈会的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O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或小区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区业主代表,同时可以邀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有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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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与房地产》(CN:44-14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住宅与房地产》以推动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推动城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体制改革与健康发展为办刊宗旨,探索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解决城镇住房问题,提高人民居住水平的途径,在住宅与房地产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间架桥铺路,为全国物业管理、房改系统工作人员,海内外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的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提供了及时、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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