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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限制业主买电应赔偿损失

物业公司法院判决赔偿损失北京市业主承租人物业费购电

摘要:5月4日,北京市海淀法院通过媒体三个司法案例,其中某物业公司限制业主买电,被判令向业主王先生赔偿由此导致的房屋空置损失。王先生因与物业公司存在争议,自2014年起开始拒交物业费。王先生称,物业公司从2015年起限制王先生及其承租人购电,起初每日只售电一次,后逐渐放开至每日可多次购电,但每次均只售5度电。上述行为导致王先生先后遭受三位承租人提前解约,理由均为物业公司限制购电导致无法正常运营。2017年,王先生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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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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